17
Feb
flypig on 2010-02-17,17:57  评论(32) edit

撰文 / 张亮
设计 / 飞猪

多年前,《财富》杂志撰写封面文章,题为“企业家的自我”,电话拨至纳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伯克希尔·哈萨维公司的办公室,请教投资圣手巴菲特,巴氏一听,只以一句话作答:“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就是自大。”随后就是一片忙音。

什么是“企业家的自我”,倒也不用格外形而上的解析,最简单的方式是列举其表象。比如,斥巨资盖地标性的公司总部,不再乘坐商务舱改而要求董事会举手通过给自己买湾流五号私人飞机,与不止一名女明星出双入对,将自己的语录攒集成册发予员工,还有,出自传——圣贤如巴菲特,最终也未能免俗的把浓厚的自我摊薄在 960 页厚的授权自传《雪球》中。

相信所有人都想过,乔布斯——所谓“电脑时代”的金童、业界唯一可堪与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分庭抗礼的天才、21世纪初叶最受推崇的企业家、极客们的上帝之手,以及世人皆知的天字一号自大狂——会不会出一本自传呢?

太多人试探过,太多人直接动笔了,更多人不满意。毕竟,对于乔布斯这样一个血肉饱满、成败激烈的人生,有太多事是第三方无从知晓的。比如,苗炜就曾在读过 Icon 一书之后问:“他在印度苦修的时候想的是什么?他被赶出苹果公司之后在意大利骑着自行车旅行的时候想的是什么?他为什么会说‘科技其实并没有改变世界’?苹果的产品为什么会让一个消费者激动得落泪?”类似的问题很多,如果能写出来,自会好看的不得了。

就这几天,《纽约时报》爆出料来,说前《时代》杂志主编、CNN 董事长沃尔特·伊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一干作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乔布斯钦定的自传作者。伊萨克森称得上一支健笔,他此前写《基辛格》、《爱因斯坦》、《本杰明·富兰克林》都有砖头厚,且反响不俗。

你从中大概可以窥看出一种倾向:乔布斯意在把自己往伟人那一堆儿里凑。而且,伊萨克森是文坛绅士,人皆赏之,却很少看到有谁指着他的作品大骂,这也注定了,他不会挖出什么猛料,写出什么“皮袍下的小”——就像当年莫瑞茨采访乔布斯一不小心挖出他还有个私生女般。往好了说,这倒也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无意外,乔氏注定了要以商业历史上最戏剧辉煌的形象之一被记录,那伊萨克森至少是最可保障其水准的作者之一。

当然,意外依然难免。自我膨胀的企业家,与锱铢必较的记录者,向来摩擦不断,雷石东、索罗斯当年都曾经炒掉自己的捉刀者,那些勉强维持一团和气的合作者,比如杰克·韦尔奇和约翰·拜恩,就被认为真话说的太少。这些年来,以企业家身份立传最终能获好评者,屈指可数只有三本:IBM 二世子小沃森的自传《Father, Son, and Co.》、维珍创始人布兰森的《Losing My Virginity》,及挽 IBM 于即倒的郭士纳的《Who Said Elephant Cannot Dance》。偏执如乔布斯,会比他们更坦诚吗?难以乐观。合作告吹?仍有可能。

听到乔布斯开始筹备自传,我的第一反应是:他开始准备退休了?第二反应:苹果的股票该抛出?总之,我们这代科技爱好者,正在见证偶像的黄昏落下。

接下来,是个自寻趣味的举动。飞猪问我,是不是应该展开乔氏传记的标题竞猜,他则可以匹配设计。

如果你是乔布斯,你会给这本书起什么标题?用什么设计?

就这样,我们昨晚在网间胡扯了半个小时,飞猪就陷入了一鼓作气的设计之中。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有意代劳出版社,做这事,只求好玩,或者说,表达我们的一种趣味。下面你可以看到六幅封面(Flickr地址),题目各有不同,风格亦异。

第一幅:这是标准的沃尔特·伊萨克森氏的封面,硕大的人头,硕大的标题,硕大的作者名谓……

Steve Jobs: The Man Who Makes It A Different Place

第二幅:1997 年以来,几乎乔布斯的所有作品都有“头文字 i”的标签,甚至 Woz 的自传也借其风头,如果这本书也以 i 字开头呢?

iDeal: Steve Jobs: a Different Life

第三幅:恐怕没有什么比 Connecting the dots 更适合乔布斯的自传了,匹配这个颇富禅意的封面,我们也篡改了某书的副标题:“神圣愚者、亿万富翁、达摩历险者史蒂夫·乔布斯那戏剧性且动人心智的奥德赛,及其改变世界的冒险”

Connecting The Dots

第四幅:企鹅经典文丛是不是应该直接用这个封面?当然,恶搞的是,飞猪在看了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书后,发现村上和乔布斯都是 New Balance 的粉,顺手偷梁换了柱——不知道乔布斯爱不爱跑步,但他热爱步行,倒是颇为著名。

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

第五幅:喜欢 Pixar 动画的人应该记得 Buzz Lighter 那句名言:To infinity and beyond! 这句话倒是很符合完美主义者乔布斯的穷凶极恶超越一切的风格。

To Infinity And Beyond

第六幅:不管英文版的封面是何种风格,它被引进到我国之后都多半会变成下面这个样子……

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文版)

如果哪位看官觉得好玩,不妨也自己动手创作一番,可以写信给我们,也可以自己上传至 Flickr,请顺手打个 a4ujobscover 的 tag。你看,Flickr 链接都做好了,就看你的最新创造了。

16
Feb
Mu on 2010-02-16,19:37  评论(2) edit

本文为《企业家基因》连载的第三篇,作者认为:光有意志力和聪明还不够。你还得找到一个有足够大空间的市场来盈利。一流的企业家会不停的打磨自己的产品和商业模式直到最终发现落脚之处。

文/Mark Suster

原文链接

3. 应变能力 —— 我不喜欢资助那些素昧平生却希望在 30 天内得到风险投资协议的人。我认为大多数风投都不喜欢。不错,曾经是有一个传说中的神秘公司在 24 小时内拿到了红杉资本的协议。我相信确有其事。但在大多数情况下 VC 会希望能先用一段时间评估你的表现。这一点促使了我写一篇如何与 VC 建立良好关系的文章。我一直对那些会和一个自己不熟悉的人签署投资协议的企业家心存怀疑。这好比去拉斯维加斯娶一个容貌姣好的姑娘却对其人一无所知一般。外表出众并不一定代表合适的伴侣。

VC 常告诉创业者他们想在投资之前见到公司的「牵引力」。我相信他们真正想要的是一段观察期。观察目标的一部分是你如何在这期间适应自己建立的业务。每个创业者都会以自己的创意开始创业。不过接下来顾客开始试用你的产品,竞争对手陆续推出新的东西,你的商业伙伴也决定另起炉灶。你被迫不断地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形势。一流的创业家能经常接收市场反馈并根据最新讯息修正自己的方案。一流的创业家向每一个她需要的人寻求帮助,不断汲取教训,不断进行微调。这么做的频率达到了按月计算的程度。

把话说透:大多数处于早起阶段的连续创业者都明白无论自己第一年在做什么,五年之后的状态可能会与之大相径庭。这可能意味着完全不同的行业或全新的商业模式。谷歌从未料到自己会因搜索+广告而大赚特赚。他们实际上只是照搬并执行了 Overture(原来的 goto.com)的业务。我们都知道Pure Digital 生产的 Flip 视频照相机。但你知道他们最开始的产品并非视频照相机吗?又或者 PayPal —— 你觉得自己知道他们的故事?他们最初的想法是利用 PalmPilot【译者注:一种 Palm 在 1997 年发布的 PDA】进行资金转账!Twitter 曾是 Odeo 的分枝产品,后者是一个专注于声音的播客网站。它的原名叫 Twttr 且一开始并未得到 TechCrunch 或 GigaOm 评论的太多关注。Seesmic(现在是 Twitter 的一个客户端)最初是一个视频分享平台。Yammer 来自于 Geni.com 。我可以继续这么说下去。

优秀的企业家善于应变。艾文·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鲁伊克·勒姆(Loic LeMeur)和戴维·萨克斯(David Sacks)都是正面的例子。

这也是我个人不对你的商业模式斤斤计较的原因。我曾公开表示你必须得有一个商业模式,因为它是你前进的方针和策略,但你会在头两年频繁地修改它。换言之你的商业模式两年后会与一开始全然不同。但五年后呢?恐怕不会有大的变动了。

因此对我而言你如何应对市场的挑战,汲取了什么教训并如何化解问题成为了我是否愿意进行投资的重要指标。保持意志坚定的确没错,但若你无法观察市场并调整自我则必死无疑。不幸的是如果你缺少街头智慧则恐怕难以在早期感知风向的变化,再出手补救却是回天乏力。

我曾在一篇叫 JFDI(借耐克标语而发挥)的文中提到企业家需迅思迅行。好时你能在决策上有七成把握。明智的领袖能发现剩下的三成谬误。谦逊的领袖敢承认自己的失误而为大家指出新的方向。真正的领袖则会带领所有人一道迈向新的目标。瞧瞧马克·扎克博格(Mark Zuckerberg)是怎样做到在状态更新功能上调整 Facebook 而与 Twitter 相对抗的。那是个了不起的应变,也是我为何认为马克与 Facebook 能有今天这样局面的原因。且让我们假设当时市场并未完全接受他的主张,但从大方向上来看他并没有做错(事后可见)。

一个例子:

关于以上所述最近以来最好的一个例子是奥弗尔·坦兹(Ophir Tanz)和阿里·米尔(Ari Mir)。此二人是洛杉矶技术产业里最有天赋的年轻创业者之一。两年前他们做 GumGum 时曾找到我,希望能取得一轮资金。他们的主意是为图片所有者创造一个 DRM 系统来保护图片版权并取得利润。他们背后有戴维·萨克斯和迈克·琼斯(Mike Jones)这样的优秀导师。迈克将二人引介于我,因此他们已有了入门券。

我很快喜欢上了他们,但对图片版权一事不以为然。于是他们告辞而继续为自己的事业奋斗。当他们再度出现时手里的项目变成了为图片所有者开发一套价格评级程序,用它再将图片出售给各个网站。他们已经做出了一个以图片为基础的广告网络平台并收录了一些零散样本。不仅如此,他们还与 Gawker Media 和纽约邮报签了约。看来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了 —— 然而仍不足以让我动心。

两个月之后他们带着 Crosscut Ventures 的投资重新上门。Crosscut 是洛杉矶里克·史密斯(Rick Smith)和布莱恩·加雷特(Brian Garrett)手下的一家早期风投资本。我不由地对他们生出几分敬意。他们还从 First Round Capital 的霍华德·摩根(Howard Morgan)那里取得了一点投资。如果你查一下霍华德其人的话就会知道他是个传奇性的人物。Hmmm. 似乎这两个家伙在取得进步。Galm Media 和 TMZ 也加入了他们的计划。

下一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他们已发布了几个新产品,包括通过图片链接购买衣服等等。我并不十分看好这款产品,不过他们有能力不停地向我展示自己创造的新东西,每次见面他们都比之前更进了一步。

接下来便是第二个转折点(第一次是从 DRM 的想法中撤离)。他们的网页上突然新增了 Javascript 覆盖四千万独立用户,另外还有别的创意广告来对抗令人眼花缭乱的横幅式广告。此外他们还推出了帮助网站投放第三方卖家应用的产品,这样试验性质的全新商务模式使他们的单日收入在 30 天内飙升了 7 倍。

我的观察可以到此结束了。我知道这些家伙身上带有我需要的那种 DNA 。他们专注于产品和运营收支。他们能快速的创新并与客户形成互动。他们能在产品不赚钱时随机应变。现在他们证明了自己能找到心中的摇钱树。

一个更大的转折出现了。在他们的新产品起飞之时,阿里·米尔想到了一个主意。他写了一篇长达 7 页的定位报告。里面主要说道,「出版商最清楚如何从受众那里赚钱。我们已经通过创新和实验证明了自己的产品比谷歌 AdSense 更具盈利性。那么能否建立一个市场让出版商们自己做广告来销售关键字,实时的与买家进行交易。我们已经证明了自己不用花太大力气就能做的比 AdSense 更好。目前出版商们使用的是横幅式广告,如果你并非出类拔萃那用户也不会关注你的广告。或者你也可以采用 AdWords,不过那就不得不受制于谷歌的文字链接及其他规定。两种办法都只能满足一部分人。 这时如果我们能为出版商提供完全的自由,那事情将会怎样?如果客户拥有除了谷歌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会怎样?」

嘿,这个主意好极了。于是他们的团队急行奋战了 60 天将产品出笼。在这期间我们决定对 GumGum 和这项新产品同时投资,后者便是后来的 Bedrock 。我们进行了为期 30 天的顾客测试,结果非常喜人。 我们请了一批出版商来谈他们对这个产品项目的期望值。我们还听取了买家方面的意见及考虑。90 天之后项目通过,又过了数月我们正式将其发布上线。

我为自己能和这样的人共事而感到骄傲。我在签下支票时就告诉他们,「我不光是在投资今天这个项目 —— 我投资的是你们的潜能。」一点没错。(译/Mu)

扩展阅读:

企业家基因(二)—— 街头智慧

16
Feb
Lawrence Li on 2010-02-16,15:36  评论(20) edit

iPhone 版 Facebook 以及 Firebug 的作者乔休伊特(Joe Hewitt)的这篇谈 iPad 的文章好像没有引起太多注意。这是目前为止我看过的关于 iPad 最好的分析。究竟什么是开放?什么是开发者和用户需要的开放?我还是想起了伍迪艾伦在《Alice》里借老中医之口说出的那句话:「Freedom is frightening feeling!」── 译者


我读到的大部分对于 iPad 的反应都是负面的,但我对这个产品完全满意。自我完全弄清了 iPhone 的局限以来,就一直期待着像 iPad 这样的产品。iPad 发布会之前,小道消息满天飞,大家对苹果的这台平板电脑作了许多疯狂的猜想,对此我没有多加理会,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苹果要想再次启动电脑革命,只要做一台大屏幕的 iPhone,就够了。如果这个说法令你失望,那么可以说你没有搞懂 iPhone OS 尚有多少未开发的潜质。

我曾经花了一年半时间试图把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交网站缩入一部触屏手持设备当中。最初的目标只是为 Facebook.com 这艘母舰制造一个移动版的伴侣,但当我摸熟了 iPhone 这个平台之后,我确信用它完全可以创造出一个比网站本身更好的 Facebook!我在各种各样的平台上做过开发,从桌面系统到互联网,但 iPhone OS 最让我有「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也最有潜力将用户介面设计这门艺术提升至新的层次。这种提升只有一个障碍:iPhone 的屏幕太小了。

后来我渐渐确信:要使 iPhone 版 Facebook 真正超越网站,它的屏幕必须跟笔记本电脑大小近似。一次只出现一栏信息是不够的。任何高端的创造性工作所需要的工具都没办法塞进 iPhone 这么小的屏幕里。图片太小,我父母的远视眼看不清楚。看网页时要左右移动、放大缩小,没法专心阅读。除了 Facebook 以外,我在 iPhone 上用的大部分软件都受到了诸如此类的限制,例如 Google Reader、Instapaper,以及所有图片、视频、文字编辑软件。一言以蔽之,目前 iPhone 上的许多软件都只能说是有趣的玩具,一旦移植到 iPad 上,就会变成功能强大的专业工具,到那时,人们就会忘记这些工具在桌面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的前身。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工具发明出来。


机会

对于开发者来说,iPad 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我们可以重新想像一切现有的桌面软件和线上软件,所有类别。真的,如果一个开发者现在不思考如何让自己的软件在 iPad 及其后续产品上更好地发挥作用的话,等到自己被时代淘汰的时候就不要怨天尤人了。

没错,1.0 版的 iPad 有诸多局限,无法跟今日的笔记本电脑相比。未来还没有现身,但是各位,通往未来之路真的那么难想像吗?苹果显然愿意加重对 iPhone OS 的投资并减少对 Mac OS X 的投资。在不久的未来,苹果会改制出为更大的屏幕准备的 iPhone OS,增加多任务的能力,并发布基于 iPhone OS 的笔记本电脑或 iMac。到那时,一切就会豁然开朗,因为到时 App Store 里 iPhone / iPad 软件的数量会比史上 Mac OS X / Windows 软件的总和还要多得多。


iPad 是封闭式平台?

我曾经对苹果运营 App Store 的方式表示担忧。如果你读过那篇文章,大概以为我会立即加入唱衰苹果的大合唱,并宣布 iPad 标志着开放式计算平台的死亡。胡扯。我对苹果唯一的不满是他们坚持对 App Store 里的每一款软件进行事前审核。这个软件商店或许是封闭的,但 iPhone / iPad 平台本身,对于各种年龄的玩家来说,是开放到不能再开放了。

iPhone / iPad 软件之所以被视作「封闭」,原因之一在于它们都被存在沙盒(sandbox)里。这意味着它们不能随意对文件系统进行读写,随意与硬件或其他程序交互。在我看来,这是 iPhone OS 最棒的特性之一。它让原生软件变得更像线上软件──后者也有类似的沙盒机制,因而也要安全得多。在 Mac 和 PC 上,你每隔几年就要重装一遍系统,以此消除各种软件对操作系统造成的损害,但 iPhone OS 对此完全免疫。(译者注:这里指的当然是没有越狱,没有装野鸡软件──例如 91 手机助手等──的 iPhone OS。)

作为开发者,不能写各种疯狂的插件、后台程序以及系统层面的小工具的确是种遗憾,但我认为这种牺牲是值得的。人们忽略了一件事:互联网是 iPhone OS 的一部分,而且是你可以随意修改的一部分。你想发明一种新的脚本语言?写一个在后台运行的服务?悉听尊便,但你必须把它们放在网页服务器上跑。如果你想在客户端拥有完整的自由,那么请写线上程序(web app)。总之,引诱用户安装一些有可能损害电脑的软件,那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简而言之,iPad 提供了新的介面隐喻,让用户可以比以前轻松得多地和电脑互动。作为开发者,我感到自己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权力、潜能和创意。iPad 再一次撬开了软件市场,让处于垄断地位的人没觉好睡。如果这还令大家失望,我无话可说。(翻译:李如一)

7
Feb
Oliver.C on 2010-02-07,15:15  评论(10) edit
原文链接;作者:Prince Mclean

这篇文章稍微来的晚了一些。但站在现在的时点来看,作者从软件生态出发分析 iPad 可能的形态,虽然剧透不多,但是还是精确的。多年来,人们曾经执着于每一代新品可能搭载的硬件功能,然而,业界的起伏不尽在此,我在想,现在是否到了对硬件堆叠型发展开始反思的时候了呢?在 Wintel 框架下,电脑以配置分类,简单浮浅的同时,并未增进多少用户体验。就好似单边的经济社会,繁华下潜藏多少真实的温情?

业界普遍预测,苹果将在本月底举办的发布会上推出一款平板大小的设备,以进一步延伸既有的产品线。本文就此谈及人们早期的尝试以及为什么这种超前的平板电脑仍未获得成功的原因。

无论被称作「iSlate」还是「iBook」,观察家们普遍认为平板将搭载基于 iPhone 多点触控的全新图形界面,并预计实际尺寸将介于口袋级 iPhone 与 13 寸苹果笔记本电脑之间。

过去 20 年间,已有诸多厂商试图提供类似的产品,但是没有一家获得显著的成功。科技界不敢懈怠,亦屏住呼吸,倒是要看看苹果能否将它强力的气场引入这款平板之中,就像它曾经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MP3 播放器和智能手机颠覆性的改造那般。

回溯平板的历史,依稀能寻到它们多次落败的线索,以及今年可望再起的潜质。硬件的演进和平台的发展催生了软件市场的红火,这亦是吸引用户的一大要点。

雏形:1968 至 1982

上世纪 60 年代末,阿兰·凯(Alan Kay)在研究生同伴面前展示 FLEX 机一事标志着掌上电脑概念的诞生。演示会上,凯看到了第一台能够工作的平板显示器,他若有所思 — 在未来的某个时点,这项技术将会把个人电脑嵌入到平板显示器之中,形成非常私人化的移动设备。

把电脑作为辅助工具引入初等教育一直是凯的兴趣所作,他所设想的掌上电脑也融入了这样的思索,并印应在 Dynabook 的产品构想之中 — 达至动态图书只是其次目标,更深远的意义形同人机关系领域中新燃料的诞生。这个最初设想是装载了键盘和百万像素显示器的两磅重设备(约 900 克)。

1970 年,阿兰·凯带着这个念头进入了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Xerox PARK),但平板大计摇身一变,孕育出的却是桌面级 Alto 原型机 — 凯把它叫做「过渡性的 Dynabook」。Alto 机汇集了众多非凡理念,显著推动了计算机的发展水平,其中就包括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Douglas Engelbart)开创性的鼠标驱动图形界面。施乐这些前瞻性的研究极大的影响了苹果的 Lisa 和麦金塔项目,它们将深处实验室中的直观体验带给了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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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电时代的停滞:1982 至 1991

将 Alto 上业已验证过的技术,浓缩为一台 Dynabook 大小的平板,在整个 80 年代里仍不啻是一个未来式的幻想。PC 制造商带来了新款便携式电脑,一开始还是手提箱大小,需要交流电方可运行,而后开始采用电池供电,尺寸上也进一步缩小,但它们几乎都是基于纯文本的 DOS 系统。当时最接近平板形态的电脑,是一种受控于全键盘与仅能显示数行文本的手持系统。

1979 年,施乐前高管约翰·艾伦拜(John Ellenby)和来自苹果的戴夫·保尔森(Dave Paulsen)共同创立了 GRiD,接着在 1982 年推出了首台商用笔记本电脑 Compass,它拥有一块 320×200 分辨率的显示屏,铰接于键盘之上。售价 8159 美元,约合今日的 17900 美元(人民币 12.2 万)。GRiD 的产品吸引了政府内国家安全和情报部门的注意,企业高管也喜欢它,NASA 亦经常将 Compass 送入太空。

苹果在便携市场的发力要一直等到 1989 年。在那之前,DOS 系笔记本电脑已经诞生出一批夺目的产品(东芝甚至将旗下品牌命名为「Dynabook」以示对阿兰·凯的敬意),也不乏有厂商(包括 Outbound)从退役的苹果电脑中拆取 ROM 芯片,制造出移动版的图形麦金塔。

笔记簿式的设计,虽然保守,但较之平板更受用户的欢迎。原因?仅仅是由于笔记本电脑在便携性、性能与屏幕尺寸之间取得了更为理想的平衡。「Macintosh Portable」是苹果的试水制作,为了驱动相对复杂的图形界面,苹果往里塞入了强力的处理器和高素质的 640×480 显示屏。不过,到了 1991 年,苹果与索尼联手将麦金塔直接带入今日的轻薄本领域(非上网本),它叫做 Powerbook。屏幕的铰链移到了后部,由此腾出的空间用于放置掌托与轨迹球,这种布局随后成为了厂商之间某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而保留下来。

这之后的十年间,苹果保持了笔电制造商中的领先地位,但由于公司的理念渐起变化,导致了接下来的落败。与此同时,苹果内部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发一款更为便携的设备,它将作为伴侣设备卖给已经拥有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的用户,这便是牛顿留言板(Newton Message 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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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新浪潮:1989 至 1994

随着笔记本电脑主流化时代的到来,移动领域的先驱们开始制造更加私人化的设备 — 由手写笔控制的掌上平板设备。GRid 把键盘铰接式笔记本电脑的概念注册了专利,靠着这笔收入,它得以安然地度过 DOS 兼容性混战的时代(GRid 笔记本运行的是自有的操作系统),一直到 1988 年。最终,它被 Tandy 收购,团队里的精英们也纷纷出走。

这便包括 1982 年加入 GRiD 并在之后成为研究副总裁的杰夫·霍金斯(Jeff Hawkins)。霍金斯在 GRiD 期间同三星一起开发了一款名叫 GRiDPAD 的设备,该设备既厚且大,装载了 DOS 操作系统,屏幕分辨率为 640×400,通过手写笔控制,电池大约能支撑 3 个小时。1989 年时的售价是 2370 美元,约合今日的 4000 美元(2.7 万人民币)。

霍金斯发现了简单廉价的消费级产品所蕴含的巨大潜力,遂向 Tandy 游说「Zoomer」的概念,但 Tandy 不愿独自完成这项产品。于是他便开始发售 GRiD 软件的许可证,并在 1992 年以 Palm Computing 之名开发这款产品,他还拉入了苹果时期的同事唐娜·杜宾斯基(Donna Dubinsky)。Palm 同 Tandy 一道开发了 Zoomer,并邀请卡西欧为其代工。

大约在同一时间,Go 发布了 PenPoint OS,这是第一款为掌上系统度身定做的操作系统。PenPoint 的界面借鉴了笔记本标签的摸样,目的为了简单易用。Go 将 PenPoint 的许可发放给许多公司,其中就包括 GRiD。

AT&T 在 1993 年推出了搭载 PenPoint OS 的 EO 个人通讯器,可惜光景不长。两种无线版的价格位列 2000 至 4000 美元之间。该项目耗尽了资金,短短一年之后便退出了舞台。Go 以一个操作系统供应商的身姿消逝,很大程度是来自微软的 Windows for Pen Computing 的威胁。由于只需要加入一些对触控笔友好的软件,PC 制造商无需耗费研发成本就能生产平板电脑,因此,微软便有可能蚕食整个市场。

Windows for Pen 终未获得成功,但却招来 Go 公司高管发起的诉讼,除了专利侵犯,据说还涉及到微软违反保密协定。

苹果之牛顿:1993 至 1998

时间一晃到了 1993 年, EO 和 Zoomer 开始投向市场,苹果也正加紧完成自己进入平板领域的第一个产品 — Message Pad。该设备糅合苹果多年以来在平台开发与软件界面上的经验。Zoomer 主要针对消费者,苹果 Newton 的应用范围则要更加广泛。不同于大量授权的 PenPoint 和 Windows for Pen,苹果打算自己开发 Newton。

围绕着 Knowledge Navigator 的设想,自 80 年代末以来,苹果已经为此工作了数年。它想要弄明白,如何才能打造下一个主流的计算平台?在当时,人们普遍预测,那将会是一个由笔操控的平板设备。苹果与 Acorn 一起投资于移动处理器的开发,参与其中的便有今日在移动与嵌入式领域大放异彩的 ARM。它还搞出一套极为独特的用户界面和新款的开发工具。时任首席执行官的约翰·史考利(John Sculley)在 1992 年的 CES 大展上初次展示了 Newton 原型机,并称之为「个人数字助理」(PDA)。

Message Pad 的发售时间是 1993 年底,售价与 Zoomer 的 700 美元相同,但技术却领先的多,直接地把这款 Palm 与 Casio 的试水之作打入冷宫。于是霍金斯重整旗鼓,开始研发 Newton 软件。Palm 还开发了 Graffiti 输入系统,提高了手写的识别率和精确度。

论及 90 年代的其他平板设备,AT&T 无线 EO 的价位横跨 2000 至 4000 美元(约合今日的 2900 至 5800 美元,2 万至 4 万人民币。),令大多数消费者无法接受。微软的 Windows for Pen 亦反响平平。Newton 的销量也低于预期,公司因此直接撤回了投资。

除了 Newton,当时在苹果内还有一个被称作 Paradigm 的竞争项目,1990 年脱离后,成为 General Magic。与苹果对 Newton 态度不同,General Magic 倾向于向硬件厂商发放授权。于是索尼、AT&T 和摩托罗拉成为了 General Magic 的合作伙伴与投资者,1994 年,三者各自携装载着 Magic Cap 操作系统的设备推向市场。苹果亦卷入了与 General Magic 的法律纠纷,到了 1998 年,这家风雨飘摇的公司将自己的技术授予了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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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浪潮:1997 至 2002

90 年代初的平板与 Pen Computing 所带来的苦涩记忆历历在目,厂家们也纷纷偃旗息鼓,不想再投资类似的设备。然而,霍金斯并不这么想。

他发起了第三次进攻,携手 US Robotics,于 1996 年,发布了售价 300 美元的 Palm Pilot。当时,苹果深陷困境,Newton 前景黯淡。Pilot 革命般的售价吸引了大量的关注,也重新唤起了苹果与微软对平板设备的热忱。

苹果当时的首席执行官吉尔·阿米里奥(Gil Amelio),肩负着将苹果驶向正道的艰巨使命,他收购了 NeXT 请回了乔布斯,开始了授权 Newton OS 的计划,并将整个移动平台打包进一家独立的子公司。随着新一代 Newton 2000 及 eMate 在 1997 年初的发布,阿米里奥成立了 Newton 公司。没有想到,乔布斯很快便将他赶下宝座,更在几周之后重新将 Newton 并入母体。

乔布斯表示,与其让 Newton 与其他硬件商合作,不如收归苹果,他认为这样更可能获得成功。时年秋天,新款 Power Mac G3 发布,随后是 Message Pad 的换代产品,主持研发的乔布斯再次回到聚光灯下。

苹果找到了走出穷途的办法,但它依然身处危机之中。新 Newton 的销量未有多少起色,乔布斯随后宣布,苹果将放弃整个计划并停止未来所有的平板研发,将精力集中到麦金塔和笔记本电脑上来,这时,已经到了 1998 年初。

霍金斯的 Palm Pilot 提高了 PDA 的关注度,也加速了 Newton 的消亡。它霸占了绝大部分市场,将苹果空悬于高端之上,而一个利基市场无法维持研发如此复杂的设备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微软也没有闲着,他正将 90 年代中期的 Windows CE「手持 PC」的概念移植到一款更像是 Palm Pilot 的设备之中,一开始叫「Palm PC」,直到 Palm 动起法律的武器之后,微软才改成:Pocket PC。

PDA 本是打算卖给经理们的玩具,在 2000 年互联网泡沫破裂之后,这假想的市场已经不在,只剩下 Palm 和微软为一小口肉苦苦争食。苹果无疑可以因此而宽慰,它早在几年前就退出了市场。

手机崛起:2001 至 2009

比尔·盖茨最初的设想是将人们对移动设备残存的兴趣转移到具备手写输入的便携式电脑上。微软把它叫做 Tablet PC,2001 年盖茨将它公之于众,并预言仅需数年平板电脑就会变成每个人的案头之物。Tablet PC 很像 Windows for Pen:只消一份设计参考,厂商们无需耗费过多精力,灌入微软的操作系统就能上市开卖。但,这能有多少改善?

同年,苹果发布了一款极为纯粹的移动产品:iPod。霍金斯也离开 Palm,他创办了 Handspring,仍旧是 PDA 制造商,但更富创造性。妙手偶得,Handspring 将 PDA 与移动电话模块集成在一起,创立了智能手机的概念。这引起了 Palm 的重视,于是它又收购了 Handspring,并将精力从 PDA 转到霍金斯的团队所研发的 Treo 智能手机上来。

Palm 智能手机的竞争对手包括诺基亚的 Symbian(同样具备 PDA 根源),RIM 的黑莓(源于公司的寻呼机业务)以及微软的 Windows Mobile(同样希望挽回在 PDA 上的投资,并投入到拥有巨大潜力的智能手机上)。没过多久,Palm 便失去了对智能手机市场的控制,即使它曾一手创立。2006 年,Palm 转向了 Windows Mobile。

同一时期,微软还寄望自己的 Windows CE 操作系统与 Windows Media 能够对抗苹果的 iPod。只可惜 Windows Media 在 iPod 面前不堪一击,更加剧了 Tablet PC 的衰亡,重蹈着平板亘古不变的命运。

苹果仍在不断的完善 iPod 与 iTunes,一直到2007年,它终于发布了 iPhone。微软的忧虑是无疑的,它担心 iPhone 会延续 iPod 的成功,威胁到已经有些风雨飘摇的 Windows Mobile 平台。

iPhone 发布以前,微软在业界的强势地位也促使谷歌加入到战局中来,虽然身处守势,但亦要为了开放式的移动广告与付费搜索市场而战。2003 年谷歌并购了 Android,私下暗练内功,欲与微软一决高下,直到 07 年 iPhone 出世才最终现身。

苹果在 iPhone 的平台之上延伸出新的产品线 — iPod touch,并建立起稳固的第三方开发者社群。也有核心工程师出走到 Palm,去协助设计一款新的设备。打出天下的 Palm OS 与转型后的 Windows Mobile 产品双双陨落,2009 年 WebOS 横空出世,之前脍炙人口的机型已成绝响。

每一台 Windows Mobile 手机都要向微软缴纳授权费,Android 的目的是要遏制这个贪婪的巨人,就像便宜的 Palm Pilot 曾经围困苹果 Newton 那般。智能手机市场已经不再是 Symbian 一壁江山的时代,诺基亚腹背受敌,市场份额渐见萎缩。除了几大主流的平台,新入者还有三星 Bada 以及 HTC 的 Brew。

业界内这种强劲的竞争态势最终只会留下少数的胜者,这是大多数专家的共识。当然,也有可能是相当数量的操作系统并存,然而,口碑的好坏对消费者来说,取决于软件售价的多寡。不免又与 PC 做比,上世纪 80 至 90 年代,第三方软件的兼容性(以及其所依赖的操作系统)无疑比今日更令用户们头疼。现在,已经不是某个厂商一家独大的年代了。许多人同时带着黑莓和 iPhone,要么摒弃老旧的 Windows Mobile 和 Palm OS,而无需担心平台的转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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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归来:2010

三场卓著的发布会,随着又三场成功的 iPod touch 引介,观察家们自然想知道苹果的下一步将去向何方。在过去十年中,苹果的工程师打造一个又一个的原型,从小型上网本到平板浏览器(最终以整合入 iPhone 的 Mobile Safari 告结),但尽数被毙。乔布斯曾说过,最令他感到骄傲的一件事情便是抑制发布平板的热情,直至整个生态体系足以成熟。

不肖说普通的平板,即便搭载上强悍的硬件,绝大多数也落得个必死的结局,除非,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去支持它。牛顿的主要问题在于,虽然它的潜力惊人,但苹果只是草草的把它丢向市场,在营销上做的不够独特,如何吸引人来购买?没有用户基础自然别提第三方开发者,没有第三方开发者,平台也变得无趣,反过来影响销量。

Zoomer 和 EO 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不妨看看 Palm, Pilot 的自带程序已经足够好用,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著的,不仅增加了用户基数,也吸引了开发者的目光。反观 Tablet PC,少了第三方软件,许多工作便很难进行,用户自然不会买账。而 iPhone 甫一发布已是五脏俱全,凭借优质的自带应用,苹果一整年也没有提供安装附加软件的功能。

君不见 Palm Pre 与 Android 也曾喧嚣一时,然而没有用户基础,第三方软件的匮乏反而压抑了开发者进入这个平台的热情,他们本该是变革的动力。谷歌的战略是推出足够多的 Android 手机以占据大众市场,不过至今没有一款在销量上足以强势的型号,而且,一款软件全机种运行,在兼容性上对开发者的挑战是很大的。

今年的 CES 大展上,许多厂商都发布了平板类设备,但问题是,这些平板的主要诉求模糊,而且杀手应用寥寥。众人期盼的苹果平板不会有这样的疑惑,因为他早已吸引了开发者的目光,而据说,苹果与合作伙伴正在努力的让既有程序可以运行在新平板之上。

如果新平板成功发布,那么仿冒者也无从下手,苹果的封闭的体系光靠硬件模仿是无法实现的(就像其他手机无法运行 iPhone 软件那样)。再加上苹果平板的潜在客户来自 iTunes、麦金塔、iPhone 以及 iPod touch 的用户,除了软硬件开发,竞争者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例如搭建起一个类似 iTunes 的平台,或者从零开始研究如何将新设备与用户的电脑和手机进行同步。

这是艰巨的任务,不仅阻碍了 WebOS 还迫使 Android 用户使用云端进行同步。这也是极高的要求,即使大如索尼,在面对简单小巧的 iPod 时也困顿无法。苹果平板一旦发布,厂商们要如何应对呢?2010 的大幕正待拉开,平板是否能够真的成为消费电子里的重要一支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6
Feb
木遥 on 2010-02-06,03:21  评论(11) edit

前不久 Amazon 宣布收购 Touchco 公司,有关这一收购可以参看财新网的报道。本文为纽约时报的专栏评论,作者为 Nick B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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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 Amazon,眼见 Apple 发布了 iPad,你会怎么做?是溜到墙角躲起来呢,还是买下一家纽约的小公司,然后生产出一部配置彩色多触点触摸屏和内建应用的超级 kindle?如果你猜的是后者的话,那你没猜错。

在我和 Brad Stone 合写的一篇文章中,我们报道了 Amazon 收购 Touchco 的消息,Touchco 是一家纽约的创业公司,开发柔软透明能够感知受力的多触点触摸板。

我上个月在一篇博客中写到了 Touchco,解释了它的技术会如何提升新一代触摸屏设备的潜力。如今它在 Amazon 的 Kindle 中找到了新的生命。

Touchco 最近从它的网站上撤下了几乎全部信息,但是从该公司的 LinkedIn 页面上仍然能看到它的目标:

同传统的电容传感器不同,我们正在申请专利的系统能够感知到任何物体──不仅仅是手指──并且能确定在传感器的每个点上施加了多大的压力。IFSR 传感器天生就是多触点的,它比电容传感器更省电,生产成本更便宜,从而成为一种革命性的有广阔市场应用的技术。

当我上个月访问 Touchco 的实验室的时候,他们给我展示了一系列该技术的有趣应用。举个例子:在本文文末所附的视频中,一片很大的 Touchco 受力感知塑料被用来控制一个 3D 动画。其它的例子还包括可变形的能够穿戴在身上的材料,以及一系列新的电子阅读器的仿制品。

这次收购标志着 Amazon 试图回击 Apple 发布的 iPad。尽管 Touchco 的技术能够应用在当前的 Kindle e-ink 屏幕上,但是对目前的产品来说这多少有点大材小用。它更有可能标志着一款未来的全彩色多触点 Kindle,以正面迎战 iPad。

Touchco 的多触点触屏可变形,这就让 Kindle 相应地变得更为皮实,不需要一块玻璃屏幕保护它的元器件。




5
Feb
胡维 on 2010-02-05,12:25  评论(7) edit

iTunes Preview

虽然 iTunes Store 这家「网店」提供的内容资源越来越繁杂,有音乐、视频、软件、播客和文档,不久后还会增加电子书,但它的「页面」设计和布局也在不断改进,所以浏览起来还是很方便的。

但 iTunes Store 毕竟与亚马逊那样的网上商店不同,我们甚至不能称 iTunes Store 的「页面」为「网页」。虽然我们能复制其内容资源的链接,但我们看不到一个页面的网址。iTunes Store 就像一个被封装起来的网站,唯一能访问这个网站的浏览器就是 iTunes 客户端,而且没有多标签页呈现。苹果的封闭在这里显露无疑。

但随着 iTunes Store 的不断成长,当年「为了增加 iPod 的销量而增加的『不赚钱』的业务」到 09 年的全年销售额也超过了 40 亿美元,苹果在硬件销售商的角色之外又多了一重内容销售商的角色,并且业绩在全球也是首屈一指。为了让这块蛋糕做的更大,苹果也在试探性地开放 iTunes Store 。

最明显的迹象之一是,去年 1 月苹果放弃了 iTunes Store 的数字音乐 DRM 版权限制。在此之前 iTunes Store 销售的音乐只能在苹果的 iPod 音乐播放器和授权的电脑上播放,用户不能复制给他人分享。放弃 DRM 获得了更多用户的支持,他们从 iTunes 购买的音乐不仅可以在 iPod 里播放,也能够复制到其他媒体播放器或智能手机的存储卡里。

去年 11 月份,苹果官方网悄悄上线了一个新功能 iTunes Preview。当时这项功能还很简陋,相当于是 iTunes 音乐商店的网页目录,列出了专辑的封面、歌曲、价格等相关信息,然后链接到 iTunes Store 。所有歌曲都不能直接在网页上试听。

20 多天后,苹果收购了流媒体音乐公司 Lala,而这家公司的专长正是基于网页的流媒体播放技术。在 Lala 被收购后一个月后,iTunes Preview 增加了在线试听音乐 30 秒的功能。现在 iTunes Preview 的页面与 iTunes Store 几乎完全一致,包括用户评论、音乐推介等细节。在某些方面 iTunes Preview 甚至比后者更好,比如网页的响应速度更快、可同时浏览多个页面、有更详细的目录分类等。就音乐内容而言, iTunes Preview 和 iTunes Store 仅剩的区别就是,是否可以直接在线支付完成购买了。

昨天,iTunes Preview 又增加了一个新的项目:App Store ——所有的 App Store 应用程序都可以直接在网页里浏览。除了购买功能之外,所有的内容都与 iTunes Store 里的毫无二致。

现在,你在 Apple.com 的搜索框里输入几个字母,反馈回来的多了很多 iTunes Store 的内容,有音乐和应用程序。接下来 iTunes Preview 还会添加什么新项目或许不言而喻:电影、剧集、甚至还有播客和 iTunes U 。

但 iTunes Preview 的意义仅仅是否在于「预览」吗?  先从网页浏览,点击链接启动 iTunes 程序后再购买?这或许并非苹果的真实意图。

苹果曾一度利用 iTunes 客户端的软件更新推荐用户安装 Safari 浏览器,说明 iTunes 客户端的装机量挺高。毕竟,苹果售出的 2.5 亿台 iPod 还有 iPhone 都需要 iTunes 来同步。但要和网页浏览器比起来, iTunes 恐怕还是数量较少的客户端了。

iTunes Preview 的直接用意很简单,让每台装有浏览器的设备都能够访问iTunes Store ,不论它是电脑或智能手机。接下来呢?

无论苹果只是想多卖出一点 iTunes Store 的内容,还是未来的 iTunes 真的能够直接运行在网页上——敲 iTunes.com 然后输入自己的账号——你购买和上传(包括 MobileMe 的)的所有内容:音乐、视频、软件、电子书和照片都保存在苹果的那片云上,用浏览器直接接入云端。 iTunes Store 都正在变得比以前更加开放。

不信? 即将上线的 iBook Store 都采用了标准的 ePub 格式了。

Oops! iPod touch 提醒我有应用程序需要更新,点开一看是 Stanza ,差点立即更新,看了一眼更新的文字介绍:「根据苹果的要求,除去通过 USB 共享电子书的功能」(Removed the ability to share books via USB as required by Apple.)。杯具了!

3
Feb
-2 on 2010-02-03,23:59  评论(12) edit

作者:Daniela Kustre

原文链接

AAPL_A4_SOCnotCPU_675.jpg

与其说苹果今天是发布了一款新产品,不如说他们是凭借着 A4 CPU 敲开了无厂半导体领域的大门——说到 A4,其实它并不是一块单纯的 CPU。

在拉斯维加斯采访 GlobalFoundries 合并案期间,我们与 ARM 公司的 CEO 沃伦·伊斯特进行了一次对话。除了业界趋势之外,我们也谈到了“家族中的新成员”——现在我可以告诉你,那就是苹果公司。考虑到苹果的子公司 P. A. Semi 与 ARM 之间的渊源(P. A. Semi 的创始人 Dan Dobberpuhl 在 DEC 工作时曾是 Alpha 和 StrongARM 处理器的首席设计师),这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回到 A4 上来——史蒂夫·乔布斯错误地称呼苹果 A4 为一块“CPU”,不知这样说是不是为了保持主流媒体的热情——但 A4 其实并不是一块“CPU”。或者我们应该这样说,它不止是一块“CPU”,而 P. A. Semi/苹果公司也和它的 CPU 组件部分的开发没有任何关系。

A4 是一块“系统级芯片”,或简称为 SOC——它在一块芯片上集成了主处理器(一块与 nVidia Tegra 及高通 Snapdragon 中的主处理器相同的 ARM Cortex A9 处理器)、显示芯片(ARM Mali GPU)以及其他诸如内存控制器之类的组件。这与 Intel 试图首次在 LG 的智能手机中集成  “Moorestown” Atom 处理器的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同。

是的,其实这块 P. A. Semi/苹果芯片中所涉及的大部分专利属于 ARM——考虑到这是自 08 年 4 月 P. A. Semi 被收购以来拿出的第一块全新芯片,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一步棋。不知在未来的计划中苹果会不会比 ARM 占有更多的知识产权,但说实在的,我们怀疑苹果能否做到这一点——ARM 在移动芯片领域越来越强势,这是所有这一领域的“新玩家”有目共睹的。我们甚至可以断定,苹果将采用与 nVidia 开发 Tegra、高通开发 Snapdragon 以及三星开发他们自己的 1GHz Cortex-A9 核心相同的方式来经营他们自家的 SOC。顺便提一句,为何所有厂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这块 A9 核心的时钟频率定在 1GHz(nVidia、高通、三星、德州仪器),这不是很有趣吗?这与这块芯片的发热量平衡点有关——如果将它升至芯片的最高设计频率,1.3GHz,将带来显著的发热量方面的问题。

类似架构的 SOC 芯片已经在 iPhone 和其他智能手机中被广泛使用,如 Google 的 Nexus One 和摩托罗拉的 Droid。它们也将在近期发布的一系列平板电脑以及上网本中出现,如 ICD 的 Vega、Ultra 以及联想的 Skybook。

在旧金山的苹果发布会上,A4 被描述为苹果有史以来开发过的“最先进的芯片”,不但快,而且在电源管理上也同样出色——感谢三星代工生产了如此先进的处理器。顺便说一句,由于合并后在 28nm 工艺以及次世代 ARM 处理器生产上处于业界领导地位,GlobalFoundries 很可能有机会包下苹果芯片的代工制造订单——就像你在文初读到的。用苹果公司尊敬的 CEO 史蒂夫·乔布斯的话来说:“A4 芯片的能源效率是如此之高,令 iPad 续航能力达到了 10 小时之多。”

在 CNET 上的一段发布会视频中,史蒂夫·乔布斯也将用 iPad 上网形容为“你所拥有过的最棒的浏览体验——整个网页呈现在你面前,你可以用手指操控它,那是种比笔记本电脑更好的操控方式。”当未来的 iPad 用户访问网上的各种图片和视频时,他所提到的那种浏览体验的实现将主要取决于芯片对后台任务的处理能力。我们得承认:“的确是那么回事,只要你浏览的不是基于 Flash 的网站。”

对我们来说,看着 EE Times 因为泄露关于 iPad 的消息而被禁止报道苹果的发布会实在是件有趣的事。那个用“戈培尔式”的手段控制着信息的史蒂夫·乔布斯再一次惩罚了那些没有偏向他的媒体——这一点儿也没有令我们惊奇。EE Times 曾爆过许多关于苹果的料。而 BSN*——我们曾爆过“Mac 税”,现在又揭密 A4(一块集成了 ARM Cortex-A9 核心与“Mali”GPU 的芯片——它的确是属于苹果的知识产权吗,还是通往“ASIC/专用集成电路”的一块积木?),所以我们也不指望以后能够再进入苹果发布会的会场了。

31
Jan
张亮 on 2010-01-31,17:48  评论(44) edit
在饱受期待的 1 月 26 日发布会之后,乔布斯又在苹果公司总部召开了一次员工大会,任何有足够勇气站起来的员工——你们冒着被开掉的风险啊——都可以提问。以下是几则在场员工对媒体简述的摘录:

关于 Google:“我们并未进入搜索领域,是他们进入了手机生意里,毫无疑问,他们想干掉 iPhone,我们绝不会允许他们这么做。”

当有人提出下一个问题时,乔布斯充耳不闻,继续说:“不作恶那个口号就是放屁”。全场雷动。

关于 Adobe:“他们太懒了,他们有很大的机会去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但他们没干。他们没有选择苹果的方式作为。苹果不支持 Flash 是因为它问题太多,每当 Mac 宕机,通常都是因为 Flash。人们不会再用 Flash 了,未来属于 HTML5。”

不过,问个题外话,苹果真的会全心全意支持 HTML5 吗?如果 HTML5 全面胜利,目前 App Store 上的绝大多数产品将转向 Web App 而不是跪求苹果审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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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 VS 苹果:一些八卦
这图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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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 开始美国预售,分析估计两小时售出逾五万台
@二楼 这是必然的,想像一下如果iTunes和iPod不支持mp3,苹果早就不知道被谁收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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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linux都泛滥了,还是回去鼓捣amiga吧,不图其他的,就是为了那个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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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天天在用DOSKey。 因为天天得用DOS,不得不把DOSKey挂上。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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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96年上网的 Comodo也有些认识人 楼主交个朋友吧 我msn: jarod at liv
aubrey aubr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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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作为同龄人我是上了大学才开始折腾电脑 :(
ydf y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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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武汉人,顶你~